“合官去杀”和“合官制杀”是中国古代命理学中的两个概念,主要用于解读八字(即一个人的出生年月日时所对应的天干地支组合)。

1. **合官去杀**:
- “合”指的是天干地支之间的相合关系。
- “官”通常指天干中的“甲、己”或地支中的“子、午”等,它们分别对应于十神中的“官星”。
- “杀”指的是天干地支中的“丙、辛”或地支中的“卯、酉”等,它们对应于十神中的“杀星”。
- “合官去杀”是指当一个人的八字中有杀星存在,并且有相应的官星来合杀,从而减轻或化解杀星对命主的影响。
命例:如某人八字为庚辰年、己卯月、丙午日、乙卯时,其中庚为官星,丙为杀星,年月两柱形成“庚金合杀”之象,表示有官星合住杀星,命主性格较为平和,不易受到杀星的负面影响。
2. **合官制杀**:
- “制”指的是克制、制服。
- “合官制杀”与“合官去杀”类似,但更侧重于通过“官”来制服“杀”。
- 通常情况下,“官”克制“杀”,如果命局中有官星出现且能够有效克制杀星,则称之为“合官制杀”。
命例:如某人八字为乙亥年、己卯月、甲辰日、癸酉时,其中甲木为官星,乙木为食神,癸水为杀星,月柱中官星得时,可以制杀,表示命主有较强的克制能力和领导才能。
这两种情况在八字命理中通常被视为吉祥的格局,因为它们有助于减少命主的潜在不利因素,增强命主的福祉和运势。不过,实际分析一个人的命运还需要综合考虑八字的整体结构、大运、流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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