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这个成语出自《诗经·周南·桃夭》。这是一首古代汉语诗歌,原文如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句话的意思是:桃花盛开,色彩鲜艳。这位姑娘出嫁,定能和她的丈夫和谐相处,成为美满的家庭。
"天作之合"后来被用来形容夫妻或情侣之间的结合非常美满,仿佛是天意安排的,非常合适。这个成语强调了婚姻的美好和和谐,是人们对理想婚姻状态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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