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呲牙]](/data/upload/article/10724802.png)
一、严禁在下列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 城市建成区、乡镇***所在地、居民居住区、公园、景区、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周边;
3. 森林防火区、绿化区域、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等;
4. 下列时间:春节期间,每日凌晨0时至凌晨6时。
二、违反本通知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倡导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支持和配合,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春节。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