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思想中的十二因缘说,又称“十二缘起”,是佛教对生命现象及其原因的系统性阐述,也是佛教修行者修习解脱道的理论基础。以下是十二因缘说的教义简述:

1. 无明:指对事物的真实本质缺乏认识,是烦恼的根源,也是痛苦的起源。
2. 行:由于无明的存在,人们会做出种种不符合佛教教义的行为,即“业”,这些行为会成为未来果报的因。
3. 识:指生命体在投生后,由前世的业力带来的生命意识。
4. 名色:由识所引导的生命体形成的五蕴和四大,即身体(色)和心灵(心)的复合体。
5. 六入:指生命体对外界六种感官的接受能力,即眼、耳、鼻、舌、身、意。
6. 触:生命体通过六入与外界接触,感受到事物的存在。
7. 受:触之后,生命体产生苦、乐、舍等感受。
8. 爱:受到苦乐等感受的影响,生命体对某些事物产生强烈的依赖和喜爱。
9. 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人们会执着于某些事物,追求和占有。
10. 有:由于对事物的执着,导致生命体不断产生业力,从而招感新的生命体。
11. 生:生命体在不断的轮回中,由于业力的作用而投生。
12. 老死:生命体在不断的轮回中,最终会面临衰老和死亡。
十二因缘说认为,痛苦和生死轮回是由于无明和业力的作用,而修行者通过修行,断除无明和业力,才能达到解脱生死的境界。在修行过程中,人们需要观照十二因缘,了解生命现象的真相,从而破除无明,达到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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