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的十二因缘(十二有支)中,“行”指的是导致生死轮回的意志和行为,它是十二因缘中的第五个环节。

十二因缘是佛教用来解释生死轮回(即“流转”或“生死”)及其解脱(即“还灭”)的因果关系的理论框架。具体来说,十二因缘如下:
1. 无明:对真理的无知,对四圣谛的误解。
2. 行:指一切导致未来果报的行为和心态,包括身业(身体行为)、语业(言语行为)和意业(思想行为)。
3. 爱取:对世间五欲的执着和贪爱,导致对世间生活的追求和占有。
4. 有:指的是生命和生命的存在,包括六道轮回中的各种生命形态。
5. 生:指个体的出生。
6. 老死:指生命的衰老和死亡。
7. 无明:老死的原因,因为对生命真相的无知,所以不断轮回。
8. 行:老死的原因,因为贪爱和执着导致了生。
9. 爱取:生的原因,对世间五欲的追求。
10. 有:爱取的原因,指的是生命个体的存在。
11. 生:有(生命存在)的原因,即出生。
12. 老死:整个轮回的开始,也是轮回结束的起点。
“行”这一环节说明了由于个体的无明、爱取和执着,导致了各种行为和心态的产生,这些行为和心态又成为了导致未来生命轮回的因。因此,“行”在佛教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强调了因果报应和业力的重要性。通过戒除不善之行、修习善行,可以逐渐断除无明,达到解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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