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法则,又称十二支、十二缘起,是佛教中用来解释生命轮回(轮回)和痛苦(苦)的根本教义。以下是十二因缘的各个部分:

1. 无明(Avidyā):指无知或对真相的不理解,是痛苦的根源。
2. 行(Karma):由于无明产生的种种行为,包括善行和恶行。
3. 爱取(Tanha):对五蕴(色、受、想、行、识)的执取和贪爱。
4. 有(Bhava):指生命的存在,包括六道轮回的开始。
5. 生(Jāti):生命体的诞生,出生在某个六道中。
6. 老死(Jāradukkha):老、病、死亡以及与老死相关的痛苦。
7. 省察(Vipaka):因果报应,指行所导致的果报。
8. 行(Kamma):行为,指现在所造的行,为未来世轮回做准备。
9. 名色(Nāma-rūpa):五蕴的组合,包括精神和物质成分。
10. 六处(Saṃyajja):六根与六境结合,形成感知的器官。
11. 受(Vedanā):感受,即通过六根对外界刺激产生的愉悦、不悦或中性感受。
12. 行(Sañcāra):心理行为,是过去行为的延续和未来的因。
佛教认为,这十二因缘构成了一个连锁反应,每一个因都会引起下一个果,从而形成一个连续的因果循环。通过断除无明,就能切断这个循环,最终达到涅槃(Nirvana),即解脱痛苦和轮回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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