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又称“十二缘起”或“十二因缘说”,是佛教中解释生命循环和轮回过程的核心理论。它分为三个部分:因、缘、果,具体如下:

1. 无明:指对生命的真相和真理缺乏正确认识,是所有烦恼的根源。
2. 行:由无明引起的业力,包括身、口、意三业。
3. 识:生命在母亲胎中形成时,由识(意识)的投胎。
4. 名色:指胎儿在母体中的生理和心理构造。
5. 六入:指出生后婴儿的六种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
6. 触:感官接触外界事物,产生感觉。
7. 受:感受外界刺激后,产生愉悦、不愉悦或中性的感受。
8.愛:对某些感受产生贪恋,形成强烈的欲望。
9. 取:因为贪恋而追求这些感受和对象。
10. 有:指通过追求而得到某种存在,形成五蕴(色、受、想、行、识)的聚合体。
11. 生:指生命体的形成和存在。
12. 老死:生命的衰老和死亡。
十二因缘的最根本原因是“无明”,即对生命真相的无知。由于无明,人们才会产生各种烦恼和欲望,从而不断轮回于生死之间。佛教认为,要消除生死轮回,必须先破除无明,认识到生命的真相,进而断除烦恼和欲望,最终达到涅槃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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