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孙维城传》节选如下:

孙维城,字宗甫,直隶吴江人。父克恭,成化丙戌进士,官至太仆少卿。维城少有异质,年十六,补邑弟子员。嘉靖癸未举于乡,明年成进士。除户部主事,出为湖广副使。湖广地广物博,然民俗剽悍,颇难治。维城下车伊始,即以宽猛相济,务得民心,郡治大治。
岁丁丑,大饥,流民充斥道路。维城抚恤之,全活甚众。明年,擢山东布政司参政。山东频年旱蝗,百姓流离失所。维城悉心赈恤,不遗余力,流民得以复业。时山东盗贼充斥,维城设方略,捕杀殆尽。
又明年,擢南京右布政使。南京旧有织造局,岁费帑金甚巨。维城请罢之,以节省财用。帝从之。寻转南京吏部右侍郎,兼署尚书事。维城为人正直,廉明自持,屡次弹劾奸邪,不为权贵所容。然其政绩昭著,深得民心。
万历丁未,以疾致仕。家居二十载,杜门不出。年七十六,卒。遗命薄葬,不求身后之名。其子克让,官至户部尚书。
维城生平好学,通经史,善属文。所著《吴中名胜记》、《楚辞集注》等书,世传有录。然其立朝正直,清介自守,不以富贵骄人,为当时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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