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又称“十二有支”,是佛教中描述生死轮回过程中因果关系的一套理论。它是佛教因果论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印度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十二因缘按照因果关系排列如下:

1. 无明:指的是众生对佛法的无知,包括对“苦、集、灭、道”四圣谛的不理解。
2. 行:由无明引起的行为,包括身、口、意的活动,这些行为会导致恶业。
3. 名色:由行为所导致的身心组合,包括色法和名法两部分。
4. 六入:指的是六种感官的门户,即眼、耳、鼻、舌、身、意。
5. 触:感官与外界接触,产生感受。
6. 受:对接触产生的感受有所领纳。
7. love(或“贪”):对感受到的事物产生喜爱或执着的情感。
8. 缘:由于贪爱,导致对某个目标的追求。
9. 有:指生命存在的状态,即生命体。
10. 生:指生命体的产生,即从母体中出生。
11. 老死:生命体的衰老和死亡。
12. 无明:生死轮回的循环起点,因无明而产生的烦恼和业力导致生死轮回。
在这十二因缘中,最根本的原因是无明。无明是导致轮回生死的主要因素,它使得众生无法正确理解宇宙真相和自身存在的真相,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行为,最终造成苦果。佛教认为,要断除生死轮回,必须先断除无明,即彻底觉悟。因此,十二因缘中的无明被认为是生死轮回的根源,也是修行者需要克服的最终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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