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婚之方不可遇"和"合婚子亏不可迂"这两句话都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的俗语或谚语,它们的含义涉及婚姻的选择和对待婚姻的态度。

1. "合婚之方不可遇"的意思是指理想的配偶或者合适的结婚对象不容易遇到。这里的"合婚之方"指的是适合自己结婚的伴侣,"不可遇"则是强调这样的伴侣难以碰上,意味着寻找合适的婚姻伴侣可能会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
2. "合婚子亏不可迂"的意思是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如果彼此亏欠对方,就不可逃避或回避问题,应该面对和解决问题。这里的"合婚子"同样指的是夫妻双方,"亏"可能指的是夫妻之间的不平等或不和谐,"不可迂"则是指不可以回避、拖延或不解决婚姻中的问题。
总的来说,这两句话都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婚姻选择和婚姻经营的价值观,即寻找理想的伴侣并非易事,而且在婚姻中遇到问题时也不能回避,应该勇敢面对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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