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中,民政局似乎是一个与婚姻紧密相连的机构,那么离婚是否也属于民政局呢?事实上,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申请需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民政局进行办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政局直接负责离婚事务。
离婚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民政局只是起到一个协助的作用,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并在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出具《准予离婚决定书》。这份文件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必备材料。
因此,虽然民政局在离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离婚案件的最终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所以,离婚不属于民政局,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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