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清明节和春节期间的烧纸、祭扫规定如下:

一、清明节规定:
1. 为了保护环境和城市清洁,减少火灾事故,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山林、森林、草原、农田、建筑物、道路等区域烧纸。
2. 清明节祭扫时,可以采用电子祭祀、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
3. 在指定区域祭扫时,请遵守以下规定:
- 保持燃烧区域周围干净整洁,燃烧结束后及时清理;
- 燃烧时注意防火,不得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火灾;
- 不得乱扔烟头、燃烧物等垃圾。
二、春节期间祭扫通知:
1. 春节期间,市民应遵守以下规定,文明祭扫:
- 禁止在公共场所、山林、森林、草原、农田、建筑物、道路等区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 选择合适的祭扫时间,避免高峰期;
- 尊重他人,不喧哗,不乱扔垃圾;
- 保持燃烧区域周围干净整洁,燃烧结束后及时清理;
- 注意防火,不得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火灾。
2. 春节期间,市民可采取以下方式祭扫:
- 电子祭祀、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
- 献花、植树等环保祭祀方式。
请注意以上规定,文明祭扫,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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