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烟台市关于生育二胎的政策主要遵循国家及山东省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烟台市在2020年及之前的一些生育二胎相关政策信息:

1. **生育津贴**:
- 烟台市生育二胎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标准通常是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 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于生育二胎的职工,产假天数通常会适当增加。
2. **生育保险**:
- 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职工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会根据烟台市的规定执行。
3. **产假**:
- 根据山东省的规定,生育二胎的女职工可以享受较长的产假,一般会超过国家规定的98天。
- 具体的产假天数需要参照烟台市的相关政策。
4. **户籍及落户政策**:
- 烟台市对于生育二胎的家庭在户籍和落户方面没有特别限制,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以依法落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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