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衙门官职体系相对复杂,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明朝衙门官职一览表,以及衙门编制的大致情况:

### 中央官职
1. **皇帝**:最高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
2. **内阁**:明朝后期设立,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3. **六部**:
- **吏部**:掌管官吏的选拔、任命、考核、奖惩等事务。
- **户部**:掌管全国财政、户籍、粮食等事务。
- **礼部**:掌管礼仪、教育、科举等事务。
- **兵部**:掌管军事、兵器、征调等事务。
- **刑部**:掌管司法、刑狱等事务。
- **工部**:掌管工程建设、手工业等事务。
4. **九卿**:六部尚书、侍郎,以及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翰林院学士等。
5. **五府**:
- **承宣布政使司**:掌管地方行政。
- **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地方司法。
- **都指挥使司**:掌管地方军事。
- **布政司**:与承宣布政使司类似,掌管地方行政。
- **按察司**:与提刑按察使司类似,掌管地方司法。
### 地方官职
1. **巡抚**:巡视地方的官员,负责监督地方官员,处理地方政务。
2. **知府**:地方行政的最高长官。
3. **县令**:地方行政的基层长官。
4. **知州**:地方行政的中层长官。
5. **知县**:县级行政的基层长官。
6. **巡检**:地方治安官员。
### 衙门编制
明朝的衙门编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中央衙门编制**:包括内阁、六部、九卿等,人数相对较少,大约几百人。
2. **地方衙门编制**:巡抚、知府、县令等,人数众多,根据地方大小和人口多少而有所不同。
明朝的官职体系较为庞大,上述仅为简要列举,实际情况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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