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衙门结构相对复杂,其官职体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行政分工。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明朝衙门官职一览表,按层级和职能划分:

### 中央***
1. **皇帝** - 最高统治者,总揽全国大权。
2. **内阁首辅** - 内阁的最高领导,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3. **六部** - 分为:
- 礼部 - 负责礼仪、科举和外交。
- 户部 - 负责财政、户籍和户籍统计。
- 兵部 - 负责军事、武官选拔和边疆防卫。
- 工部 - 负责工程建设、农业技术和手工业。
- 刑部 - 负责司法、刑法和监狱。
- 吏部 - 负责官员选拔、考核和任用。
4. **其他中央机构** - 如东厂、西厂、内务府等,负责情报收集、宫廷事务等。
### 地方***
1. **省** - 由巡抚或布政使领导,负责一省政务。
2. **府** - 由知府领导,负责一府行政。
3. **州** - 由知州领导,职责类似府。
4. **县** - 由知县领导,负责一县行政。
5. **乡** - 由乡官领导,负责乡村行政。
### 官职举例
- **巡抚** - 省级行政区域的长官。
- **布政使** - 协助巡抚处理政务。
- **知府** - 府级行政区域的长官。
- **知县** - 县级行政区域的长官。
- **知州** - 州级行政区域的长官。
- **教谕** - 学堂的长官,负责教育。
- **主簿** - 辅助知县处理日常政务。
- **吏目** - 负责文书管理和人事调配。
- **经历** - 负责处理地方政务。
- **通判** - 辅助知府处理政务。
这些官职各有职责,相互协作,构成了明朝复杂的行政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官职名称和数量可能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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