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期间购买的车辆,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一则关于“婚姻期间买的车写一人名字,离婚后车贷如何处理”的新闻引发了广泛讨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期间购买的车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车辆贷款往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在离婚时,车贷又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确定车辆的所有权。若双方均同意将车辆归登记方所有,则登记方需承担剩余的车贷。若双方均希望保留车辆,则可协商将车辆折价处理,由取得车辆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其次,若离婚时车辆尚未还清贷款,登记方需继续履行车贷合同,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若登记方无力偿还,则另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承担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共同偿还、由取得车辆的一方支付等。
此外,若离婚时车辆已还清贷款,则车辆所有权归登记方所有,无需再承担车贷责任。
总之,婚姻期间购买车辆,离婚后车贷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夫妻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车贷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婚姻生活中,要注重财产的合理分配,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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