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继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列举其中几个司法解释:

一、关于婚姻登记
1.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婚姻登记申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2.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二、关于夫妻财产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股份、股票、债券、保险金等。
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关于离婚
1. 离婚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离婚权利,不得以非法手段强迫对方离婚。
2. 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四、关于继承
1. 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遗产,不得放弃继承。
2.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书面表示。
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明确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这些司法解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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