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的命理学中,特别是按照十二生肖相配原则,确实有“自相配为大忌”的说法。按照这个原则,1998年出生的人属虎,如果两人都是98年出生的属虎人,他们的婚配可能会被认为不太理想。

这种观念源于中国的命理学说,认为同一生肖的人性格、脾气相似,可能会出现沟通不畅、相互不理解的情况。因此,传统上建议生肖相同的人之间避免婚配。
然而,这种观点更多是基于传统信仰和文化习俗,并不是科学依据。现代社会中,人们更加注重个人的感情、性格、价值观等因素来决定婚姻的匹配度。实际上,两个人是否合适,远比生肖是否相配来得重要。
所以,如果你问的是实际的婚配情况,那么重要的是两个人是否在性格、价值观、生活习惯等方面相匹配,而不是仅仅基于生肖。当然,每个人的看法和信仰不同,有些人可能会非常看重生肖相配的传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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