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我们提倡尊重和平等,不鼓励对任何群体或个人进行歧视和贬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尊严。

一般来说,以下行为或特质可能会让人看不起:
1. **自私自利**:只考虑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感受和需要。
2. **不诚实**:经常撒谎,缺乏诚信,不遵守承诺。
3. **缺乏责任感**:逃避责任,不愿意承担自己应有的义务和后果。
4. **不尊重他人**:对他人不礼貌,不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
5. **道德败坏**:做出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6. **不思进取**:消极懒惰,没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些行为是可以改变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改正错误,成为更好的人。在评价别人时,我们应该保持客观和宽容,避免不必要的偏见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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