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不分轻重缓急”这个成语的典故出自《战国策·齐策四》中的一个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战国时期,齐国有个人叫淳于髡,他因为擅长辩论和说话而闻名。有一天,齐威王想要考验淳于髡,于是对他说:“淳于先生,我国境内有只大雁,它飞得非常高,你能不能告诉我它飞到了哪里?”
淳于髡回答:“大王,这只大雁飞得非常高,已经飞到了天上,穿过云层,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它现在又飞回来了,落在了我的庭院里。”
齐威王听后哈哈大笑,觉得淳于髡的回答非常幽默,于是问他:“既然大雁已经飞得那么高,你怎么知道它又飞回来了?”
淳于髡回答说:“大王,这很简单。因为我看到它飞回来了,所以知道它之前飞得很高。就像我说话一样,虽然有些话听起来很高深,但实际上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齐威王听后,明白了淳于髡的意思,即做事要有重点,不能不分轻重缓急。这个典故后来演变成了成语“做事不分轻重缓急”,用来形容人做事没有重点,不懂得分辨事情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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