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时可以写以下人的名字,具体排序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1. **逝者姓名**:首先是逝者的姓名,通常按照姓氏的拼音或笔画顺序排列。
2. **亲属关系**:其次是逝者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的排序通常按照与逝者的关系亲疏来定,例如:
- 配偶:丈夫/妻子
- 子女:长子/长女、次子/次女等
- 父母:父亲、母亲
- 兄弟姐妹:按照年龄或姓氏顺序
3. **其他关系人**:包括逝者的其他亲属、朋友、同事等,排序可以根据与逝者的关系亲疏或年龄大小。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排序示例:
- **逝者姓名**:张三
- **配偶**:李四(妻子)
- **子女**:张大(长子)、张二(次子)
- **父母**:张老一(父亲)、张老二(母亲)
- **兄弟姐妹**:张老三(兄)、张老四(妹)
- **其他关系人**:王五(朋友)、赵六(同事)
排序规则如下:
1. **姓氏相同**:按照名字的拼音或笔画顺序排列。
2. **姓氏不同**:按照姓氏的拼音或笔画顺序排列。
3. **亲属关系**:先写配偶,再写子女,然后是父母,最后是其他亲属。
4. **其他关系人**:按照与逝者的关系亲疏或年龄大小排列。
请注意,具体的排序规则可能因地区、文化或家族传统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立碑前咨询当地风俗或家族长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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