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婚姻无效请求权的法定期限和申请对象如下:

1. **法定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请求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婚姻无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婚姻存在无效的情形,应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无效婚姻的请求。
2. **申请对象**:
- 无效婚姻的请求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来说,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
- 重婚
-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 未到法定婚龄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自始无效,即婚姻自成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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