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与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婚姻法律关系中有着明确的区别和联系。

### 婚姻无效
**定义:**
婚姻无效是指某些婚姻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效力,即婚姻关系自成立时起就不存在。
**原因:**
1. 重婚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未达法定婚龄
4.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5.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结婚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特点:**
- 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或第三人都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婚姻撤销
**定义:**
婚姻撤销是指因受胁迫或被欺骗而结婚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原因:**
1. 受胁迫结婚
2. 被欺骗结婚
**特点:**
- 撤销婚姻是可撤销婚姻,即婚姻关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
-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 撤销婚姻后,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关系
- **时间顺序:** 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而婚姻撤销是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 **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婚姻撤销则是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 **适用对象:** 婚姻无效适用于所有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婚姻,而婚姻撤销仅适用于受胁迫或被欺骗而结婚的婚姻。
总结来说,婚姻无效和婚姻撤销是两种不同的婚姻法律状态,它们在婚姻法律关系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而婚姻撤销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的。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本站内容仅供娱乐,请勿盲目迷信,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