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即欢,又久处不厌"这句话出自《诗经》,原文是“乍见之欢,亦久处不厌”。这句话的意思是,初次见面就感到愉快,长时间相处也不会感到厌倦。

这里的“乍见之欢”指的是初次见面时的喜悦和愉快,而“久处不厌”则是指即使长时间相处,这种愉快的感觉也不会消失,双方都能保持良好的相处状态。这句话强调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与持久,即无论相识时间长短,都能保持愉快和满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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