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简子之子原文出自《左传·哀公二十五年》,以下是原文内容:

“赵简子之子伯鲁,卒,简子立其嗣。诸大夫皆曰:‘立庶不如立长。’简子曰:‘伯鲁之子,材足以任国,吾是以立之。’”
这段话的大意是:
赵简子的儿子伯鲁去世后,赵简子要立他的继承人。许多大夫都说:“立庶子不如立长子。”但赵简子说:“伯鲁的儿子,有足够的才能来治理国家,所以我选择立他为继承人。”
赵简子选择无恤(伯鲁之子)作为继承人,是因为他认为无恤有足够的才能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仅仅因为他是长子。这体现了赵简子重视才能和德行的用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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