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古代中国的时间划分方式,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对应两个小时。以下是根据不同时辰起的小名建议:

1. 子时(23:00-01:00):夜深人静,可以起名为“静儿”、“子夜”或“梦儿”。
2. 丑时(01:00-03:00):鸡鸣时分,可以起名为“鸣儿”、“丑丑”或“鸡公”。
3. 寅时(03:00-05:00):黎明时分,可以起名为“黎明”、“寅宝”或“破晓”。
4. 卯时(05:00-07:00):日出东方,可以起名为“日出”、“卯卯”或“东升”。
5. 辰时(07:00-09:00):晨光初照,可以起名为“晨晨”、“辰辰”或“晨光”。
6. 巳时(09:00-11:00):上午时分,可以起名为“上午”、“巳巳”或“日上”。
7. 午时(11:00-13:00):烈日当空,可以起名为“午阳”、“中午”或“火火”。
8. 未时(13:00-15:00):午后时光,可以起名为“午后”、“未未”或“日暮”。
9. 申时(15:00-17:00):夕阳西下,可以起名为“申申”、“黄昏”或“夕照”。
10. 酉时(17:00-19:00):日落时分,可以起名为“酉酉”、“日落”或“晚霞”。
11. 戌时(19:00-21:00):夜幕降临,可以起名为“戌戌”、“夜夜”或“星光”。
12. 亥时(21:00-23:00):深夜时分,可以起名为“亥亥”、“夜深”或“梦梦”。
这些小名都体现了各个时辰的特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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