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南阳市的相关规定,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南阳市中心城区:包括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邓州市、社旗县、新野县、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南召县、方城县、镇平县。
2. 南阳市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周边等。
3. 南阳市重点时段: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
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请以当地***发布的通告为准。以下是一份示例通告:
南阳市人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 南阳市中心城区:包括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邓州市、社旗县、新野县、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南召县、方城县、镇平县。
2. 南阳市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周边等。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
1. 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
2. 重大活动期间。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南阳市人民***
xxxx年xx月xx日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环保、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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