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清明节期间烧纸的规定如下:

1. **禁烧区域**:呼和浩特市市区内,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绿地、街道、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2. **禁烧时间**:清明节期间,市区内全天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3. **替代方式**:鼓励市民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执法监管**: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反规定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5. **宣传教育**:呼和浩特市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祭祀观念。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市民关注当地***发布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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