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婆媳关系不和并不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定理由通常包括: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
3. 虽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4. 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准予离婚的其他情形。
婆媳关系不和可能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原因,但如果不是由上述法定理由导致,仅仅因为婆媳关系不和而提出离婚,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当然,婆媳关系确实可能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来改善关系。如果实在无法调和,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或法律援助,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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