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生育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办法如下:

1.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产假天数。
2. **产假天数**:
- 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根据职工的生育情况有所不同:
- 顺产:98天(含产前15天);
- 难产:增加30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最多不超过158天。
3. **生育津贴发放办法**:
- 生育津贴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支付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生育津贴支付给职工。
4. **特殊情况**:
- 对于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差额部分。
- 对于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的,按实际生育津贴支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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