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生育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荆门市生育保险覆盖所有参加荆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产假期间,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当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
4. **产假**: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检查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 **生育津贴发放**:
-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期限为98天。
-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6.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
-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待遇申请。
- 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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