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县级官员指的是在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中负责县级管理的官员。唐代地方行政体系较为完备,以州、县为基本行政单位。以下是唐代县级官员的一些基本信息:

1. **县令**:唐代县级官员的最高职位是县令,县令负责一县的行政、司法和财政工作。县令通常由中央***任命,品秩为从七品至从八品。
2. **县尉**:县尉是县令的副手,协助县令处理县内的行政、司法和军事事务。县尉的品秩通常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3. **县丞**:县丞是县令的助手,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文书工作。县丞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4. **主簿**:主簿是县令的重要助手,负责管理县内的文书、簿籍等。主簿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5. **县尉佐**:县尉佐是县尉的助手,负责协助县尉处理一些具体事务。县尉佐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6. **簿书佐**:簿书佐是主簿的助手,负责管理县内的簿籍、文书等。簿书佐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7. **捕头**:捕头是负责一县的治安、缉捕盗贼的官员。捕头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8. **里正**:里正是基层行政组织——里(相当于现代的乡)的长官,负责管理本里的居民、征税、征兵等事务。里正的品秩为从九品至从八品。
唐代县级官员在地方行政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要负责本县的行政管理,还要协助上级官员维护地方稳定。由于唐代实行科举制度,许多县级官员出身于进士、举人等科举及第者,使得地方行政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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