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育保险制度及二胎优惠政策如下:

一、阜新市生育保险制度
1.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阜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事业单位等。
2.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80%支付,最长不超过生育保险待遇期限。
-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保险待遇期限:生育保险待遇期限为女职工生育后至满1周岁。
二、阜新市二胎优惠政策
1. 二胎生育津贴:生育二胎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80%支付,最长不超过生育保险待遇期限。
2. 二胎产假: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3. 二胎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二胎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 二胎生育补助:生育二胎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补助标准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待遇标准及优惠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地***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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