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巡抚是地方上的高级官员,负责一省的行政、军事和财政等事务。巡抚通常由皇帝直接任命,是省级的最高行政长官。

清朝巡抚一年的俸禄大约在白银2000两到3000两之间,这个数字因巡抚的品级和任职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除了固定的俸禄外,巡抚还有各种额外的收入,如地方上的附加税、赏赐等,因此实际收入会更高。不过,这些收入并不包括巡抚在任职期间可能获得的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