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中的“三刑”是指在中国传统命理学中,根据人的出生年月日时(即八字)所对应的天干地支之间,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原则,形成的三种特殊关系。

具体来说,“三刑”包括以下三种:
1. **自刑**:指的是一个人出生的年柱天干地支之间相互克制,即同一柱的天干地支之间形成了相刑的关系。例如,日主为甲木,年柱为甲寅,寅木刑甲木,这就是自刑。
2. **刑害**:指的是年柱的天干地支与日柱的天干地支之间形成的相刑关系。例如,年柱为壬寅,日柱为甲寅,壬水刑甲木,这就是刑害。
3. **三刑**:指的是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之间,任意两柱的天干地支之间形成的相刑关系。例如,年柱为壬寅,月柱为丙寅,日柱为甲寅,时柱为戊寅,其中年柱与月柱、日柱与时柱之间都形成了刑的关系。
在命理中,三刑被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如健康问题、人际关系紧张等。不过,具体的影响还需要结合个人的整体八字、大运、流年等因素综合分析。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