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将其起诉至法院,而是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特别不起诉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对于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对于被特赦的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于这类犯罪,如果被害人没有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死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其他法律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根据其他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特别不起诉的决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免除其法律责任,如果涉及民事赔偿等,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