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道之兔"这个成语出自《庄子·逍遥游》,原文是“得道之兔,非犬之所获也”。这里的“得道”指的是兔子已经领悟了道的真谛,变得超然物外,不再受常规的束缚。而“非犬之所获”则是指这样的兔子已经超越了狗(代表常规的捕猎者)的捕捉能力。

在现代汉语中,“得道之兔”通常用来比喻那些已经达到某种境界或高度,不再受常规限制的人或事物。它强调的是一种超脱、自由的状态,类似于“得道高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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