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江苏省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1.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2.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为产假期间,即从生育当月起至产假结束之月。
3. 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情况,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会相应延长。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的产假期限为15天。
4. 如果职工在生育前已经休完产假,那么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将不再延长。
5. 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即在产假结束之月一次性发放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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