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春节通常是根据阴历来确定的。在民国时期,春节通常被定在农历的正月初一。农历是中国传统的历法,以月亮的阴晴圆缺为周期,一年分为十二个月,每个月大约有29或30天。

由于农历与阳历(公历)不完全对应,所以每年的春节日期会有所不同。民国时期,春节的日期大致在阳历的1月21日至2月20日之间变动。民国成立于1912年,结束于1949年,在这段时间内,春节的日期基本上遵循了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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