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在位期间,秉承了“靖康之耻”后的国策,即以恢复国家安定和南宋王朝的统治为中心。这一时期的主要国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和议求和:面对金国的侵略和战事连年,宋高宗和秦桧选择了和议路线,力求通过与金国签订和约来避免大规模的战争。绍兴和议(1141年)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和约,南宋向金国支付了巨额赔款,并割让了一部分领土。
2. 南北分治:南宋成立后,采取了南北分治的政策。南方的朝廷在杭州(今杭州)建立了临时***,而北方的领土则被金国占领。
3. 加强中央集权:宋高宗和秦桧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了中央集权,限制地方势力的发展。这一时期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整顿军队、选拔人才等,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
4. 重农抑商:为了维护封建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宋高宗和秦桧采取了重农抑商的政策,保护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5. 禁锢言论:在文化和思想方面,这一时期对异议言论进行禁锢,压制知识分子,以防止他们对朝廷政策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宋高宗和秦桧时期的国策主要围绕恢复国家安定、巩固南宋王朝的统治以及抑制北方少数民族势力的侵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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