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刑后贵"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宣公十五年》,原文是“刑无等级,民在贵贱,皆由其刑”,意思是刑罚不分贵贱,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这里的“先刑”指的是刑罚,而“后贵”指的是地位高贵的人。

这个成语强调的是法律的公正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身份地位如何,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惩罚。在现代社会,它通常用来强调法律和制度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应该因为个人的地位或权力而有所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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