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人员属于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职业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

1. 看守所民警:负责看守所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2. 看守所狱警: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生活、学习、劳动等方面的工作。
3. 看守所法医:负责对在押人员或案件中的尸体进行检验,为案件侦破提供法医鉴定意见。
4. 看守所心理咨询师: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
5. 看守所文职人员:负责看守所的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
这些职业都属于司法行政系统的范畴,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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