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命名的方法主要依据的是《国际动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简称ICZN)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简称ICBN)。这两种法规分别适用于动物和植物的学名命名。

物种命名法的基础是瑞典自然学家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创立的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卡尔·林奈是18世纪的科学家,他在《自然系统》一书中首次提出了这种命名系统。双名法要求每个物种的学名由两部分组成:属名(Genus)和种加词(Species epithet),两部分通常都使用拉丁文。例如,“Homo sapiens”是人类的学名,其中“Homo”是属名,“sapiens”是种加词。
因此,可以说卡尔·林奈是物种命名法的创立者,特别是双名法的创立者。他的工作对后来的生物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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