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锣鼓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锣鼓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第二条 本协会名称为“锣鼓协会”,英文名称为“Drum and Drum Association”。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群众性、专业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锣鼓文化,传承民族艺术,促进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______。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组织锣鼓技艺的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
(二)举办锣鼓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
(三)开展锣鼓文化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
(四)组织锣鼓技艺的传承与创新;
(五)开展与其他锣鼓协会、文化团体及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热爱锣鼓文化,具有一定的锣鼓技艺水平;
(三)个人会员需年满18周岁;
(四)单位会员需具备一定的锣鼓文化基础。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
(三)缴纳会费;
(四)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培训、比赛等活动;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届______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______名理事组成,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六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八)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资助;
(三)社会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经清算后,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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