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我命"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原文是“得失我命,岂其有罪?”这里的“得失我命”可以理解为“生死由命”,意味着生死等大事是由天命决定的,人无法主宰自己的生死。

在“得幸失命”这个用法中,它通常是指一个人在某种情况下,虽然得到了一时的幸运或好处,但最终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里的“得幸”指的是得到了某种幸运或利益,而“失命”则是指失去了生命。整个成语用来形容一个人因为一时的侥幸而最终招致不幸,提醒人们要珍惜生命,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冒险。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