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权,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山东青岛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董权曾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2019年7月,董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青岛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月,青岛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董权提起公诉。2020年5月,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董权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董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董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董权铭案件是指董权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涉嫌受贿罪的案件。该案件在2020年5月由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seoserver@126.com,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