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婚姻中的遗弃是指夫妻一方对家庭、配偶或子女未尽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中遗弃的具体情况:

1. **遗弃配偶**:
- 一方长期不与配偶同居,且没有正当理由。
- 一方对配偶的日常生活、生病等需要照顾的情况置之不理,导致配偶生活困难。
-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故意躲避法院传唤,不参与离婚诉讼。
2. **遗弃子女**:
- 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等。
-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故意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不支付抚养费等。
- 一方在离婚后,故意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不支付抚养费、不探望子女等。
以下是一些具体案例,以帮助理解:
- **案例一**: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回家与妻子及孩子居住,且不支付家庭费用,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弃诉讼。
- **案例二**:妻子生病需要照顾,但丈夫长期不回家,不提供生活费用,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弃诉讼。
- **案例三**:离婚后,父亲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且不探望子女,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弃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遗弃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恶劣程度,才能构成法律上的遗弃。如果夫妻一方只是偶尔未能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并不一定构成遗弃。
在处理遗弃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经济能力、生活条件、子女利益等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一方被认定为遗弃,法院可以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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