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书写中,名字后面通常使用顿号(、),而不是逗号(,)。顿号用于列举并列的词语或短语。

例如:
张三、李四、王五
名字后面的动词通常使用基本形式,即动词的原形,因为这里是在列举人名,而不是在构成一个句子。
例如:
张三、李四、王五都在学习。 (这里的“在”是动词的基本形式)
如果需要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那么动词的形式会根据句子的需要变化。
例如:
张三、李四、王五都在努力学习。 (这里的“在”是助词,动词“学习”是基本形式)
总结来说,名字后面用顿号,动词使用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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