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格格是对公主和贵族女性的尊称。具体来说:

1. **公主**:如果是皇帝的女儿,则被称为“和硕公主”或“固伦公主”,如果是亲王的女儿,则被称为“郡主”或“县主”。
2. **格格**:如果是亲王的孙女,则被称为“格格”。如果是亲王的曾孙女或更低辈分的女性,则被称为“宗女”。
对于自称,格格们通常会使用“本格格”或“奴才”等谦词来表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例如,她们可能会说“本格格XXX”来表示自己的身份。而在与其他人交流时,也会根据对方的身份和场合使用适当的尊称或谦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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