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经临河区人民***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区域
临河区全域范围内。
二、禁燃禁放时间
全年全天候。
三、禁燃禁放内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人身份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临河区人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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